9月18日,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鎮海法院召開現場會,在全市法院系統推廣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。這標志著,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,我市率先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。
背景:“再往前一步”的困惑
前不久,甬上一名執行法官突然接到了被執行人周某打來的電話,稱其在香港無法入境,會讓家屬聯系法官立即還錢。
原來,幾個月前,周某因欠債30萬元被對方告上法庭。在法官調解下,雙方達成協議,約好一定期限內歸還欠款。但是,周某“失約”了,任憑對方多次催促,依舊充耳不聞。對方無奈,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法官先向周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,不料周某既不自動履行也不申報財產。于是,執行法官按照規定,將周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“黑名單”,并限制其出入境。
巧的是,周某剛剛談完生意,欲從香港入境深圳口岸,卻被邊檢人員告知“無法入境”,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。
自2016年吹響“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”的號角后,在一系列堪稱“史上最嚴”的強制執行舉措震懾下,老賴“主動”還錢的現象,在我市并不鮮見。
據統計,2016年至2018年,我市兩級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.86萬例,對101438名被執行人發布限制消費令,對6667名暴力抗法、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予以司法拘留;受理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案件42件49人,判處拒執罪35件36人。其中2018年,全市法院新收執行案件74602件,執結79083件,同比上升5.01%和23.82%,執行到位金額241.28億元。
“通過重拳打擊拒執違法犯罪、全面深化失信聯合懲戒、定期開展專項執行行動等舉措,破解執行難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。”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成效雖明顯,但與黨中央提出的“切實解決執行難”目標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,仍有差距。破解執行難“再往前一步”,還面臨著不少綜合性、源頭性的問題。
一方面,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的意愿較低,導致執行案件收案量居高不下。據統計,當前全市法院執行收案量約占全部收案量的40%。以鎮海法院為例,今年1月至8月,該院新收執行案件2709件,占收案總數的41.62%,其中當事人自動履行率僅為37.52%。案件數量的居高不下,嚴重制約了執行工作規范化水平和執行質效的提升。業內人士認為,強制執行確實發揮了強大的威懾打擊效力。但是執行攻堅三年來,強制手段該釋放的“紅利”已基本釋放,深入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,在繼續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外,還需要不斷探索。
另一方面,從司法實踐來看,“一刀切”的懲戒模式也帶來一些困惑。失信被執行人“黑名單”是懲戒老賴非常有效的手段,其“一處失信,處處受限”的格局,提高了不守信者的成本,對老賴形成了強大的震懾。但是現實中,部分被執行人雖暫無履行能力,可是其能主動申報財產,積極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協商,履行意愿強烈。然而,因為被納入失信“黑名單”,限制高消費或出入境等,社會評價降低,社會活動能力受限,致使其履行能力進一步削弱。
“切實解決執行難”,就必須突破體制性、源頭性問題,通過改革創新找到出路、破解難題。